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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農業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如說明。

說   明:
 一、補助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申請期間:
  (一) 農業部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年10月1日起公告於農業部官網
    (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年10月30日前將
             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
             ,逾期不予受理。
  (二) 農業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
             (構)網頁公告為準。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 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 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 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五) 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並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
   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
    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 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
    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農業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
              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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