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研究獎勵
● 7月教師評鑑點數
依據「南開科技大學教師評鑑績效計量表」
2.1 研究計畫
● 年底教師研究獎勵(10月提出申請、經過系院校三級三審)
依據「南開科技大學專任教師研究獎勵作業細則」
● 第二條第(三)項
申獲科技部各類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者,其計畫金額達新臺幣七萬元以上未
達 新臺幣十萬元者,每案獎勵20點;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者,每案獎勵40點;金額超過新臺幣
十萬元者,每增加新臺幣二萬元增加1點,每案獎勵上限為60點。
● 第二條第(四)項
申獲公民營機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者,其計畫金額達新臺幣七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十萬元
者,每案獎勵20點;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者,每案獎勵40點;金額超過新臺幣十萬元者,每增加
新臺幣二萬元增加1點,每案獎勵上限為60點。但計畫金額中有本校配合款者,應先予扣除。
● 第二條第(五)項
專利、技術移轉、專利授權、研究計畫案、產學合作計畫案,屬本校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特色領域,
由申請人送本校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研究暨發展中心審核確認後,經系(中心)、院、校審查通過者,
每件額外增給獎勵:發明專利8點;新型專利3點;技術移轉或專利授權8點;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8
點;公營機構研究計畫8點;民營機構產學合作計畫4點,但民營機構產學合作計畫金額在新臺幣十
五萬元以上者為8點。
由申請人送本校福祉科技與服務管理研究暨發展中心審核確認後,經系(中心)、院、校審查通過者,
每件額外增給獎勵:發明專利8點;新型專利3點;技術移轉或專利授權8點;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8
點;公營機構研究計畫8點;民營機構產學合作計畫4點,但民營機構產學合作計畫金額在新臺幣十
五萬元以上者為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