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海洋委員會「114年度海洋無障礙親海計畫」
說明:
一、為鼓勵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參與無障礙親海活動,
與關注,培養愛海、永續的核心價值,
,透過無障礙親海活動,提升學生與大眾對於海洋生態、
海洋政策的理解,特制定本計畫,
力。
二、本計畫徵件公告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申請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財團法人、
及其他人民團體、大專校院。
(二)申請作業:
1、自公告起至114年4月10日下午5時止。
2、申請文件包含:申請表、計畫書、執行承諾書、
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及事前揭露表、證明文件影本、其他佐證資料。
(三)補助項目徵件主題─辦理無障礙親海活動:
針對身心障礙人士、弱勢團體(人士)、樂齡長者等,
親海體驗活動,如潛水、獨木舟、立槳或其他海域遊憩活動等。
(四)經費額度:每案原則上限50萬元(
此限)。
(五)執行期程:自114年計畫核定日起,
11月14日前辦理結案。
(六)補助原則及經費用途:
1、採競爭型審查機制,計畫以114年度執行為限。
2、同一單位每年至多申請1案。
3、本補助計畫為經常門費用,
購置金額1萬元以上之資本門支出(如材料費、機具費等)。
(七)審查標準:計畫團隊執行力(20%)、
創新性及可行性(20%)、經費編列之合理性(10%)、
20%)。
(八)經費撥付及核銷(分二期撥款,採實支實付方式付款):
1、第一期款:受補助單位應於當年度執行達期中進度時(
前),提送期中報告書(紙本1式4份及電子檔1份),
,送第一期款領據(收據或發票),由本會撥付第一期補助款。
2、第二期款:受補助單位應於當年度執行達期末進度時(
前),提送成果報告書、第二期款收據、全案執行經費收支明細表、
經費分攤表、補助清單等相關資料,送本會審查通過後,撥付第二期
款。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