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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國科會115年度「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自115年1月8日(星期四)起接受申
   請,請於115年2月25日(星期三)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函送國科會,逾期不
   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國科會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
   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若為一般學術性專
   書,建議依本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申請
   「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
 二、依國科會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計畫主持
   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而尚未出版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三、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
   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國科會其他研究計畫。
 四、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國科會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
   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否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五、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
   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
   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
   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六、申請表格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相同,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
   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略以,研究計畫得依實
    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
    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
    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
    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
    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
    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
    准文件。
 七、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請於人文處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
   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相關申請文件,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
   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八、本計畫未獲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
 九、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
    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
    ,e-mail:wclan@ns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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