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主旨:「文化部補助出席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處理要點」第十
   點、第十三點,業經文化部於114年12月9日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48
   0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

說明: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9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713號函辦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