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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徵求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

說明:
 一、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3條及本署對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補(捐)
   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計畫徵求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以本署收文時間為憑),計畫
   執行期間為1年。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構想書及申請計
   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本署「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
   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徵求書」。前述計畫徵求書與相關申請表格如
   附件,可至本署網站「補助公告專區」下載(https://www.cca.gov.tw/)
   。
 三、另同一計畫不得向本署或其他機關重複申請,本署得通知受補助單位終止
   計畫,屬延續性或受其他機關補助之同質性計畫需於申請文件附上計畫差
   異說明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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