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 ,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 六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新增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