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科會115-119年度「
起受理申請,請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
備函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旨揭計畫補助之目的,
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二、計畫申請方式:
(一) 計畫全程執行期間:
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
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二) 計畫表件:分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
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
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
均為專屬表格,
,同時提出申請。
(三) 申請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
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
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例,運作計畫(
材料組(B1)運作子計畫代碼=M002B1。
(四) 製作計畫申請書:請至國科會網站(網址:http://
「學術研發服務網」,循國科會「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
畫類別「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相關文件下載,
本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基礎
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點選連結。
(五)國科會擬訂於4月18日併同「
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
(網址:https://
三、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
(02)2737-7519。
(二) 有關線上申請系統使用及操作問題,
(02)2737-7590、 7591、 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