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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國科會115-119年度「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自即日
   起受理申請,請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依徵求公告規定檢附相關文件
   備函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旨揭計畫補助之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
   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二、計畫申請方式:
  (一) 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
    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
    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二) 計畫表件:分共用表件(表號CM01-CM08)、
                     中心總計畫書(表號M201-M303)、
    運作子計畫(表號M001-M005)及購置子計畫(表號M101-M107),
    均為專屬表格,總計畫主要主持人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請以分項整合型計畫
             ,同時提出申請。
  (三) 申請件數限制:子計畫須依照儀器之服務類型(尖端服務不分組,基礎
    服務分材料、奈米製程、化學、物理、生科及其他等6組)方式,審慎擇
    定歸屬學門代碼7碼,相同代碼以一件為限。例,運作計畫(M002)基礎
    材料組(B1)運作子計畫代碼=M002B1。
  (四) 製作計畫申請書:請至國科會網站(網址:http://www.nstc.gov.tw)進入
    「學術研發服務網」,循國科會「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選擇計
    畫類別「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相關文件下載,請至
    本會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 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基礎
    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點選連結。
  (五)國科會擬訂於4月18日併同「第三屆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運作暨技術交流年
    會」舉辦計畫徵求說明會,歡迎報名參加
    (網址:https://forms.gle/VXXhKaASj3Yzk93TA)
 三、本案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國科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電話:
    (02)2737-7519。
  (二) 有關線上申請系統使用及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處服務專線:
    (02)2737-7590、 7591、 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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